國(guó)務院辦公廳關于(yú)深化産教融合的(de)若幹意見
國(guó)辦發〔2017〕95号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(rén)民政府,國(guó)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進入新世紀以(yǐ)來(lái),我國(guó)教育事業蓬勃發展,爲(wéi / wèi)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輸送了(le/liǎo)大(dà)批高素質人(rén)才,爲(wéi / wèi)加快發展壯大(dà)現代産業體系作出(chū)了(le/liǎo)重大(dà)貢獻。但同時(shí),受體制機制等多種因素影響,人(rén)才培養供給側和(hé / huò)産業需求側在(zài)結構、質量、水平上(shàng)還不(bù)能完全适應,“兩張皮”問題仍然存在(zài)。深化産教融合,促進教育鏈、人(rén)才鏈與産業鏈、創新鏈有機銜接,是(shì)當前推進人(rén)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(de)迫切要(yào / yāo)求,對新形勢下全面提高教育質量、擴大(dà)就(jiù)業創業、推進經濟轉型升級、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(yào / yāo)意義。爲(wéi / wèi)貫徹落實黨的(de)十九大(dà)精神,深化産教融合,全面提升人(rén)力資源質量,經國(guó)務院同意,現提出(chū)以(yǐ)下意見。
一(yī / yì /yí)、總體要(yào / yāo)求
(一(yī / yì /yí))指導思想
全面貫徹黨的(de)十九大(dà)精神,堅持以(yǐ)習近平新時(shí)代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wéi / wèi)指導,緊緊圍繞統籌推進“五位一(yī / yì /yí)體”總體布局和(hé / huò)協調推進“四個(gè)全面”戰略布局,堅持以(yǐ)人(rén)民爲(wéi / wèi)中心,堅持新發展理念,認真落實黨中央、國(guó)務院關于(yú)教育綜合改革的(de)決策部署,深化職業教育、高等教育等改革,發揮企業重要(yào / yāo)主體作用,促進人(rén)才培養供給側和(hé / huò)産業需求側結構要(yào / yāo)素全方位融合,培養大(dà)批高素質創新人(rén)才和(hé / huò)技術技能人(rén)才,爲(wéi / wèi)加快建設實體經濟、科技創新、現代金融、人(rén)力資源協同發展的(de)産業體系,增強産業核心競争力,彙聚發展新動能提供有力支撐。
(二)原則和(hé / huò)目标
統籌協調,共同推進。将産教融合作爲(wéi / wèi)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舉措,融入經濟轉型升級各環節,貫穿人(rén)才開發全過程,形成政府企業學校行業社會協同推進的(de)工作格局。
服務需求,優化結構。面向産業和(hé / huò)區域發展需求,完善教育資源布局,加快人(rén)才培養結構調整,創新教育組織形态,促進教育和(hé / huò)産業聯動發展。
校企協同,合作育人(rén)。充分調動企業參與産教融合的(de)積極性和(hé / huò)主動性,強化政策引導,鼓勵先行先試,促進供需對接和(hé / huò)流程再造,構建校企合作長效機制。
深化産教融合的(de)主要(yào / yāo)目标是(shì),逐步提高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程度,健全多元化辦學體制,全面推行校企協同育人(rén),用10年左右時(shí)間,教育和(hé / huò)産業統籌融合、良性互動的(de)發展格局總體形成,需求導向的(de)人(rén)才培養模式健全完善,人(rén)才教育供給與産業需求重大(dà)結構性矛盾基本解決,職業教育、高等教育對經濟發展和(hé / huò)産業升級的(de)貢獻顯著增強。
二、構建教育和(hé / huò)産業統籌融合發展格局
(三)同步規劃産教融合與經濟社會發展。制定實施經濟社會發展規劃,以(yǐ)及區域發展、産業發展、城市建設和(hé / huò)重大(dà)生産力布局規劃,要(yào / yāo)明确産教融合發展要(yào / yāo)求,将教育優先、人(rén)才先行融入各項政策。結合實施創新驅動發展、新型城鎮化、制造強國(guó)戰略,統籌優化教育和(hé / huò)産業結構,同步規劃産教融合發展政策措施、支持方式、實現途徑和(hé / huò)重大(dà)項目。
(四)統籌職業教育與區域發展布局。按照國(guó)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(hé / huò)主體功能區規劃,優化職業教育布局,引導職業教育資源逐步向産業和(hé / huò)人(rén)口集聚區集中。面向脫貧攻堅主戰場,積極推進貧困地(dì / de)區學生到(dào)城市優質職業學校就(jiù)學。加強東部對口西部、城市支援農村職業教育扶貧。支持中部打造全國(guó)重要(yào / yāo)的(de)先進制造業職業教育基地(dì / de)。支持東北等老工業基地(dì / de)振興發展急需的(de)職業教育。加強京津冀、長江經濟帶城市間協同合作,引導各地(dì / de)結合區域功能、産業特點探索差别化職業教育發展路徑。
(五)促進高等教育融入國(guó)家創新體系和(hé / huò)新型城鎮化建設。完善世界一(yī / yì /yí)流大(dà)學和(hé / huò)一(yī / yì /yí)流學科建設推進機制,注重發揮對國(guó)家和(hé / huò)區域創新中心發展的(de)支撐引領作用。健全高等學校與行業骨幹企業、中小微創業型企業緊密協同的(de)創新生态系統,增強創新中心集聚人(rén)才資源、牽引産業升級能力。适應以(yǐ)城市群爲(wéi / wèi)主體的(de)新型城鎮化發展,合理布局高等教育資源,增強中小城市産業承載和(hé / huò)創新能力,構建梯次有序、功能互補、資源共享、合作緊密的(de)産教融合網絡。
(六)推動學科專業建設與産業轉型升級相适應。建立緊密對接産業鏈、創新鏈的(de)學科專業體系。大(dà)力發展現代農業、智能制造、高端裝備、新一(yī / yì /yí)代信息技術、生物醫藥、節能環保、新能源、新材料以(yǐ)及研發設計、數字創意、現代交通運輸、高效物流、融資租賃、電子(zǐ)商務、服務外包等産業急需緊缺學科專業。積極支持家政、健康、養老、文化、旅遊等社會領域專業發展,推進标準化、規範化、品牌化建設。加強智慧城市、智能建築等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相關專業建設。大(dà)力支持集成電路、航空發動機及燃氣輪機、網絡安全、人(rén)工智能等事關國(guó)家戰略、國(guó)家安全等學科專業建設。适應新一(yī / yì /yí)輪科技革命和(hé / huò)産業變革及新經濟發展,促進學科專業交叉融合,加快推進新工科建設。
(七)健全需求導向的(de)人(rén)才培養結構調整機制。加快推進教育“放管服”改革,注重發揮市場機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資源作用,強化就(jiù)業市場對人(rén)才供給的(de)有效調節。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(jiù)業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,注重發揮行業組織人(rén)才需求預測、用人(rén)單位職業能力評價作用,把市場供求比例、就(jiù)業質量作爲(wéi / wèi)學校設置調整學科專業、确定培養規模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依據。新增研究生招生計劃向承擔國(guó)家重大(dà)戰略任務、積極推行校企協同育人(rén)的(de)高校和(hé / huò)學科傾斜。嚴格實行專業預警和(hé / huò)退出(chū)機制,引導學校對設置雷同、就(jiù)業連續不(bù)達标專業,及時(shí)調減或停止招生。
三、強化企業重要(yào / yāo)主體作用
(八)拓寬企業參與途徑。鼓勵企業以(yǐ)獨資、合資、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、高等教育。堅持準入條件透明化、審批範圍最小化,細化标準、簡化流程、優化服務,改進辦學準入條件和(hé / huò)審批環節。通過購買服務、委托管理等,支持企業參與公辦職業學校辦學。鼓勵有條件的(de)地(dì / de)區探索推進職業學校股份制、混合所有制改革,允許企業以(yǐ)資本、技術、管理等要(yào / yāo)素依法參與辦學并享有相應權利。
(九)深化“引企入教”改革。支持引導企業深度參與職業學校、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,多種方式參與學校專業規劃、教材開發、教學設計、課程設置、實習實訓,促進企業需求融入人(rén)才培養環節。推行面向企業真實生産環境的(de)任務式培養模式。職業學校新設專業原則上(shàng)應有相關行業企業參與。鼓勵企業依托或聯合職業學校、高等學校設立産業學院和(hé / huò)企業工作室、實驗室、創新基地(dì / de)、實踐基地(dì / de)。
(十)開展生産性實習實訓。健全學生到(dào)企業實習實訓制度。鼓勵以(yǐ)引企駐校、引校進企、校企一(yī / yì /yí)體等方式,吸引優勢企業與學校共建共享生産性實訓基地(dì / de)。支持各地(dì / de)依托學校建設行業或區域性實訓基地(dì / de),帶動中小微企業參與校企合作。通過探索購買服務、落實稅收政策等方式,鼓勵企業直接接收學生實習實訓。推進實習實訓規範化,保障學生享有獲得合理報酬等合法權益。
(十一(yī / yì /yí))以(yǐ)企業爲(wéi / wèi)主體推進協同創新和(hé / huò)成果轉化。支持企業、學校、科研院所圍繞産業關鍵技術、核心工藝和(hé / huò)共性問題開展協同創新,加快基礎研究成果向産業技術轉化。引導高校将企業生産一(yī / yì /yí)線實際需求作爲(wéi / wèi)工程技術研究選題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來(lái)源。完善财政科技計劃管理,高校、科研機構牽頭申請的(de)應用型、工程技術研究項目原則上(shàng)應有行業企業參與并制訂成果轉化方案。完善高校科研後評價體系,将成果轉化作爲(wéi / wèi)項目和(hé / huò)人(rén)才評價重要(yào / yāo)内容。繼續加強企業技術中心和(hé / huò)高校技術創新平台建設,鼓勵企業和(hé / huò)高校共建産業技術實驗室、中試和(hé / huò)工程化基地(dì / de)。利用産業投資基金支持高校創新成果和(hé / huò)核心技術産業化。
(十二)強化企業職工在(zài)崗教育培訓。落實企業職工培訓制度,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,确保教育培訓經費60%以(yǐ)上(shàng)用于(yú)一(yī / yì /yí)線職工。創新教育培訓方式,鼓勵企業向職業學校、高等學校和(hé / huò)培訓機構購買培訓服務。鼓勵有條件的(de)企業開展職工技能競賽,對參加培訓提升技能等級的(de)職工予以(yǐ)獎勵或補貼。支持企業一(yī / yì /yí)線骨幹技術人(rén)員技能提升,加強産能嚴重過剩行業轉崗就(jiù)業人(rén)員再就(jiù)業培訓。将不(bù)按規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訓經費并拒不(bù)改正的(de)行爲(wéi / wèi)記入企業信用記錄。
(十三)發揮骨幹企業引領作用。鼓勵區域、行業骨幹企業聯合職業學校、高等學校共同組建産教融合集團(聯盟),帶動中小企業參與,推進實體化運作。注重發揮國(guó)有企業特别是(shì)中央企業示範帶頭作用,支持各類企業依法參與校企合作。結合推進國(guó)有企業改革,支持有條件的(de)國(guó)有企業繼續辦好做強職業學校。
四、推進産教融合人(rén)才培養改革
(十四)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礎教育。将動手實踐内容納入中小學相關課程和(hé / huò)學生綜合素質評價。加強學校勞動教育,開展生産實踐體驗,支持學校聘請勞動模範和(hé / huò)高技能人(rén)才兼職授課。組織開展“大(dà)國(guó)工匠進校園”活動。鼓勵有條件的(de)普通中學開設職業類選修課程,鼓勵職業學校實訓基地(dì / de)向普通中學開放。鼓勵有條件的(de)地(dì / de)方在(zài)大(dà)型企業、産業園區周邊試點建設普職融通的(de)綜合高中。
(十五)推進産教協同育人(rén)。堅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、工學結合的(de)辦學制度,推進職業學校和(hé / huò)企業聯盟、與行業聯合、同園區聯結。大(dà)力發展校企雙制、工學一(yī / yì /yí)體的(de)技工教育。深化全日制職業學校辦學體制改革,在(zài)技術性、實踐性較強的(de)專業,全面推行現代學徒制和(hé / huò)企業新型學徒制,推動學校招生與企業招工相銜接,校企育人(rén)“雙重主體”,學生學徒“雙重身份”,學校、企業和(hé / huò)學生三方權利義務關系明晰。實踐性教學課時(shí)不(bù)少于(yú)總課時(shí)的(de)50%。
健全高等教育學術人(rén)才和(hé / huò)應用人(rén)才分類培養體系,提高應用型人(rén)才培養比重。推動高水平大(dà)學加強創新創業人(rén)才培養,爲(wéi / wèi)學生提供多樣化成長路徑。大(dà)力支持應用型本科和(hé / huò)行業特色類高校建設,緊密圍繞産業需求,強化實踐教學,完善以(yǐ)應用型人(rén)才爲(wéi / wèi)主的(de)培養體系。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産學結合培養模式改革,增強複合型人(rén)才培養能力。
(十六)加強産教融合師資隊伍建設。支持企業技術和(hé / huò)管理人(rén)才到(dào)學校任教,鼓勵有條件的(de)地(dì / de)方探索産業教師(導師)特設崗位計劃。探索符合職業教育和(hé / huò)應用型高校特點的(de)教師資格标準和(hé / huò)專業技術職務(職稱)評聘辦法。允許職業學校和(hé / huò)高等學校依法依規自主聘請兼職教師和(hé / huò)确定兼職報酬。推動職業學校、應用型本科高校與大(dà)中型企業合作建設“雙師型”教師培養培訓基地(dì / de)。完善職業學校和(hé / huò)高等學校教師實踐假期制度,支持在(zài)職教師定期到(dào)企業實踐鍛煉。
(十七)完善考試招生配套改革。加快高等職業學校分類招考,完善“文化素質+職業技能”評價方式。适度提高高等學校招收職業教育畢業生比例,建立複合型、創新型技術技能人(rén)才系統培養制度。逐步提高高等學校招收有工作實踐經曆人(rén)員的(de)比例。
(十八)加快學校治理結構改革。建立健全職業學校和(hé / huò)高等學校理事會制度,鼓勵引入行業企業、科研院所、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。推動學校優化内部治理,充分體現一(yī / yì /yí)線教學科研機構自主權,積極發展跨學科、跨專業教學和(hé / huò)科研組織。
(十九)創新教育培訓服務供給。鼓勵教育培訓機構、行業企業聯合開發優質教育資源,大(dà)力支持“互聯網+教育培訓”發展。支持有條件的(de)社會組織整合校企資源,開發立體化、可選擇的(de)産業技術課程和(hé / huò)職業培訓包。推動探索高校和(hé / huò)行業企業課程學分轉換互認,允許和(hé / huò)鼓勵高校向行業企業和(hé / huò)社會培訓機構購買創新創業、前沿技術課程和(hé / huò)教學服務。
五、促進産教供需雙向對接
(二十)強化行業協調指導。行業主管部門要(yào / yāo)加強引導,通過職能轉移、授權委托等方式,積極支持行業組織制定深化産教融合工作計劃,開展人(rén)才需求預測、校企合作對接、教育教學指導、職業技能鑒定等服務。
(二十一(yī / yì /yí))規範發展市場服務組織。鼓勵地(dì / de)方政府、行業企業、學校通過購買服務、合作設立等方式,積極培育市場導向、對接供需、精準服務、規範運作的(de)産教融合服務組織(企業)。支持利用市場合作和(hé / huò)産業分工,提供專業化服務,構建校企利益共同體,形成穩定互惠的(de)合作機制,促進校企緊密聯結。
(二十二)打造信息服務平台。鼓勵運用雲計算、大(dà)數據等信息技術,建設市場化、專業化、開放共享的(de)産教融合信息服務平台。依托平台彙聚區域和(hé / huò)行業人(rén)才供需、校企合作、項目研發、技術服務等各類供求信息,向各類主體提供精準化産教融合信息發布、檢索、推薦和(hé / huò)相關增值服務。
(二十三)健全社會第三方評價。積極支持社會第三方機構開展産教融合效能評價,健全統計評價體系。強化監測評價結果運用,作爲(wéi / wèi)績效考核、投入引導、試點開展、表彰激勵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依據。
六、完善政策支持體系
(二十四)實施産教融合發展工程。“十三五”期間,支持一(yī / yì /yí)批中高等職業學校加強校企合作,共建共享技術技能實訓設施。開展高水平應用型本科高校建設試點,加強産教融合實訓環境、平台和(hé / huò)載體建設。支持中西部普通本科高校面向産業需求,重點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建設。支持世界一(yī / yì /yí)流大(dà)學和(hé / huò)一(yī / yì /yí)流學科建設高校加強學科、人(rén)才、科研與産業互動,推進合作育人(rén)、協同創新和(hé / huò)成果轉化。
(二十五)落實财稅用地(dì / de)等政策。優化政府投入,完善體現職業學校、應用型高校和(hé / huò)行業特色類專業辦學特點和(hé / huò)成本的(de)職業教育、高等教育撥款機制。職業學校、高等學校科研人(rén)員依法取得的(de)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(bù)納入績效工資,不(bù)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。各級财政、稅務部門要(yào / yāo)把深化産教融合作爲(wéi / wèi)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,推進降成本、補短闆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舉措,落實社會力量舉辦教育有關财稅政策,積極支持職業教育發展和(hé / huò)企業參與辦學。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學校、高等學校的(de)建設用地(dì / de),按科教用地(dì / de)管理,符合《劃撥用地(dì / de)目錄》的(de),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(dì / de),鼓勵企業自願以(yǐ)出(chū)讓、租賃方式取得土地(dì / de)。
(二十六)強化金融支持。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、商業可持續原則支持産教融合項目。利用中國(guó)政企合作投資基金和(hé / huò)國(guó)際金融組織、外國(guó)政府貸款,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(de)産教融合項目建設。遵循相關程序、規則和(hé / huò)章程,推動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、絲路基金在(zài)業務領域内将“一(yī / yì /yí)帶一(yī / yì /yí)路”職業教育項目納入支持範圍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服務模式,開發适合産教融合項目特點的(de)多元化融資品種,做好政府和(hé / huò)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(de)配套金融服務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(de)企業在(zài)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,發行标準化債權産品,加大(dà)産教融合實訓基地(dì / de)項目投資。加快發展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和(hé / huò)人(rén)身意外傷害保險,鼓勵保險公司對現代學徒制、企業新型學徒制保險專門确定費率。
(二十七)開展産教融合建設試點。根據國(guó)家區域發展戰略和(hé / huò)産業布局,支持若幹有較強代表性、影響力和(hé / huò)改革意願的(de)城市、行業、企業開展試點。在(zài)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(shàng),鼓勵第三方開展産教融合型城市和(hé / huò)企業建設評價,完善支持激勵政策。
(二十八)加強國(guó)際交流合作。鼓勵職業學校、高等學校引進海外高層次人(rén)才和(hé / huò)優質教育資源,開發符合國(guó)情、國(guó)際開放的(de)校企合作培養人(rén)才和(hé / huò)協同創新模式。探索構建應用技術教育創新國(guó)際合作網絡,推動一(yī / yì /yí)批中外院校和(hé / huò)企業結對聯合培養國(guó)際化應用型人(rén)才。鼓勵職業教育、高等教育參與配合“一(yī / yì /yí)帶一(yī / yì /yí)路”建設和(hé / huò)國(guó)際産能合作。
七、組織實施
(二十九)強化工作協調。加強組織領導,建立發展改革、教育、人(rén)力資源社會保障、财政、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等部門密切配合,有關行業主管部門、國(guó)有資産監督管理部門積極參與的(de)工作協調機制,加強協同聯動,推進工作落實。各省級人(rén)民政府要(yào / yāo)結合本地(dì / de)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。
(三十)營造良好環境。做好宣傳動員和(hé / huò)輿論引導,加快收入分配、企業用人(rén)制度以(yǐ)及學校編制、教學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,引導形成學校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、企業重視“投資于(yú)人(rén)”的(de)普遍共識,積極營造全社會充分理解、積極支持、主動參與産教融合的(de)良好氛圍。
國(guó)務院辦公廳
2017年12月5日
稿件網址: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17-12/19/content_5248564.htm
(稿件來(lái)源:中國(guó)政府網 轉載編輯:李亞男)